泰州市2025年至2027年市直、海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JZC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2025年至2027年市直、海陵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泰州众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泰州开发区国际汽车城鹏举路118号
被投诉人: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
相关供应商:泰州市海陵区天成汽车修配厂、泰州力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雨声村4-191号001幢、泰州经济开发区梅兰西路39号内车间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是入围供应商泰州市海陵区天成汽车修配厂维修服务内容局限性,不具备为各级各单位公务用车提供保养和维修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服务资质。二是部分入围供应商的人员资质及设备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更正后入围供应商泰州力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依然存在不具备履行合同应配备的人员资质问题。
投诉请求:依法撤销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5月30日发布的更正公告,并责令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三)项
处理结果:1.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的投诉;2.投诉事项2成立,相关供应商泰州力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已经签订且部分履行,撤销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泰州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