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社实验初级中学实验室及相关专用教室设备添置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6-JZCG-G2025-0056
二、项目名称:洛社实验初级中学实验室及相关专用教室设备添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上海领峰实业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松育路181号2幢10418室
被投诉人:无锡市洛社初级中学,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健康路19号,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
相关供应商:江苏鹏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街道屠桥蒋庄二组56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江苏鹏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投标的货物存在不满足国家3C质量标准等相关标准的情况,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中标供应商江苏鹏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投标的货物存在不满足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情况,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诉事项三:中标供应商江苏鹏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投标的“食用色素”制造商存在无生产许可资质的情况,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4、中标供应商江苏鹏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投标的货物制造商存在无相关生产资质的情况,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请求:1、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江苏鹏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涉案项目中标结果无效;2、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理结果:1、认定中标结果无效;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惠山区财政局
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