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监管信息 > 投诉处理

实时监管平台监控点租赁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5-02-14

实时监管平台监控点租赁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312-ZLGL-C2024-0009

二、项目名称:实时监管平台监控点租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投诉人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公馆5办公楼号楼1-101

    被投诉人:江苏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天赋广场9、10号楼1-1608

    相关供应商: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当事人:胡建锋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嘉源大厦6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本项目不具备竞争性,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目前的采购程序不合法。”\n“2、潜在应答人提供虚假材料,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投诉请求:1、由于本项目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两家,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要求,采购结果应认定无效。本项目不具备竞争性,应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性。”\n“2、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监控挂高资源、安装固定方式、电源接入及后备电源系统、网络专线等均有明确要求,而我公司是唯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技术能力的供应商。鉴于此,需依法核实中标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以防止虚假应标情况的发生。”\n“3、我公司在采购文件发布后,已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并明确指出其他供应商不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应答文件中作出声明。然而,招标代理未按政府采购要求核实项目所需设备和技术能力,存在暗箱操作嫌疑。因此,需对采购过程资料及中标单位的设备和专业能力进行调查,如发现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n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徐州市铜山区财政局

202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