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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程白蚁预防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12-02

新建工程白蚁预防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92-SWBL-C2024-0010

二、项目名称:新建工程白蚁预防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京市浦口区房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新马路54号

    被投诉人:江苏旺百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明发新城金融大厦1栋1602室

    相关供应商:南京拜斯特消毒杀虫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农花路42号321室

    当事人:南京江北新区住房建设与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高科一路2-2号新居大厦六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质疑回复中对质疑事项1的回复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并履行核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资格。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函》中关于质疑事项2的回复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存在偷换概念,降低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的行为。忽略该企业在核心主营业务岗位没有合格从业人员的事实。投诉事项3:投诉人认为,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函》中关于质疑事项2的回复未按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及质疑内容回复,存在舞弊及偷换概念的行为。

    投诉请求:投诉请求1:请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视相关法律法规,核验并公示2024年9月29日发布的新建工程白蚁预防服务成交(中标)单位南京拜斯特消毒杀虫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项目组人员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投诉请求2: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所有参与此项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采购环节,对南京拜斯特消毒杀虫服务有限公司中标(成交)资格做废标处理。投诉请求3: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剩余符合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顺位获得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成交结果无效。鉴于投诉事项1成立后,该项目合格供应商已不符合法定数量,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