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市应急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HQGC-G2024-0090
二、项目名称:2024年泰州市应急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3号楼
被投诉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泰州市高新区海陵南路179号汇鸿国际大厦写字楼B塔9层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是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主要内容涉及评审标准中要求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提供视频进行述标、将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作为加分项、仅限于投标人自身的业绩以及将图片作为证明材料和评审依据不合理;二是部分评审因素未依法细化量化;三是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缺乏明确的支付节点。
投诉请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三条,依法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审查;\n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八条,依法履行相关责任;\n3.针对投诉事项,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逐项修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和监管,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环境;\n4.在投诉、复议、诉讼期间,暂停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泰州市财政局
202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