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提档升级医共体基层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904-JZCG-G2025-0041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提档升级医共体基层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被投诉人: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139号
相关供应商: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当事人: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路5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网络防护设备深信服AF-2000-FH2130B严重负偏离,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n投诉事项2: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管理电脑:联想P900c IRR-17、液晶拼接屏:SUHUA SHHY550Z0无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n投诉事项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基层医疗卫生综合业务系统医保管理中的DRG管理系统与智慧医院信息系统中的DRG管理系统未提供同一版本的产品,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对软件版本的要求。\n投诉事项4: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清单中云服务器资源租赁中裸金属资源池中CPU、内存、存储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数量要求,以服务年限来响应数量要求,属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n投诉事项5: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清单中云服务器资源租赁中的服务器密码机、安全接入网关、数据加解密服务、签名验签服务、密钥管理服务未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数量要求,以服务年限来响应数量要求,属于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请求:1.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依法依规对现中标候选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重新复核,重新审查上述关键技术要求。2.如查证属实,请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定其中标结果无效,并依法依规重新组织评审并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大丰市财政局
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