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购〔2018〕53号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2018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从2019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
各市县可参照本目录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