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打印机、家具用具、公务用车、空调机、印刷服务(省本级及南京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省本级及南京市)等品目框架协议(协议供货)已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相关品目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为确保全省相关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上述品目的框架协议(协议供货)有效期延长至对应品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结果生效之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