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准入条件
(一)符合中国银行基本准入要求的小微企业。
(二)借款人被列于政府采购网公示名单,已经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中标意向书或已经签署政府采购合同。
(三)借款人经营年限,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主业从业经验不低于2年。优先支持已有连续多次成功政府采购履约历史,且历史履约信用良好客户。
(四)借款人和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
(五)借款人近两年收入基本稳定,有一定的盈利能力,银行负债水平合理。
(六)原则上政府采购合同项下回款账户在我行。
二、授信额度
信用授信,信用额度上限为借款人近一年取得的政府采购合同总额的80%,且不超过300万元;
单一客户总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三、授信产品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
四、授信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单笔授信期限与在手采购合同履约和回款期限相匹配(若到期后需再次周转提用,需重新提供新获取的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若政府采购合同中付款期限已作明确约定,我行单笔政采贷到期日最迟不得晚于付款期限后两个月。
五、授信用途
用于借款人经营周转。
六、担保方式
1、单笔提款金额不得超过待执行或执行中的政府采购合同(或政府中标通知书)标的金额的70%。
2、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且该账户为政府采购项下的回款账户,货款回笼至该账户后,直接归还我行贷款,还款时间不迟于收到货款后的次月7个工作日内。
借款人出具承诺:我行授信期间,政府采购合同项下货款回笼至中行指定账户,借款人不变更回款账户;货款回笼后,直接归还我行贷款。否则我行有权立即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收回。